关于CCF计算机应用专业委员会十二届常务委员会第三次委员选举的通知

阅读量:174
2021-09-29

关于CCF计算机应用专业委员会

十二届常务委员会第三次委员选举的通知

关于CCF计算机应用专业委员会十二届常务委员会第三次委员选举的通知
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CCF 计算机应用专业委员会 成立于1978年,1985年更名为计算机应用专业委员会,现为中国计算机学会(CCF)设立的二级专业分支机构,是CCF开展计算机应用领域学术活动的主体,受CCF直接领导。委员主要由高等院校、职业类院校、国家科研院所、政府机构网络及信息中心以及企业界的专家、教授、高级工程师组成。

近年来,专委会积极开展学术交流、科学普及、发展战略研究、专业技术标准制定、专业资格认证、专业培训和咨询评价服务等活动,促进国内外计算机、电子信息技术应用的交流,组织并参与有关国内外计算机、电子信息技术应用交流活动,沟通国内外计算机技术、产品、应用的信息,促进研究成果的应用、转化和推广;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发展计算机应用事业的建议;促进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发展,发挥专委会的桥梁、纽带作用,提升在国家科技活动和国际学术方面的影响力,为政府部门当好参谋和助手,为专业人士的能力提升提供帮助。

专委已成立智慧电力工作组、智慧交通工作组、智慧教育工作组、智慧农林工作组、智慧医疗工作组、智慧制造工作组、智慧金融工作组(筹)等内部交流机构(其他领域正在陆续发起成立中)。

CCF计算机应用专业委员会现有常务委员17人,其中高校界别13人,企业政府界别4人。根据《CCF专业委员会条例》第九条、第十三条第三款等关于“常务委员”的相关规定,结合CCF计算机应用专委实际情况,经专委主任会议决定,面向CCF计算机应用专委全体委员公开征集常委委员候选人(计划不超过3人,其中产业政府界别不超过2人)。具体要求如下:

申请时间:2021年9月28— 2021年10月10日

申请流程:

填写申请表(可在“资料下载”栏目下载),发送给秘书处(ccf_tcapp@ccf.org.cn),主题“2021常委委员申请-姓名-单位”。

申请资格:

1、必须为CCF计算机应用专委现任委员。

2、CCF计算机应用专委通讯委员可进行预报名,但需当选正式委员后方可正式参选。如未能当选正式委员,预报名无效。

3、常务委员由委员选举产生。候选人得票须超过投票委员数的二分之一,得票多者当选。

4、参选常务委员必须现场参加CCF计算机应用专业委员会第十二届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。
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第九条 常务委员:专委决策机构常务委员会的成员。

1. 常务委员由委员选举产生。候选人得票须超过投票委员数的二分之一,得票多者当选。2. 主任、副主任和秘书长是当然的常务委员。3. 常务委员任期与专委领导机构相同,可连选连任。如有常务委员退出,由主任会议决定在本任期内是否增补缺额。4. 常务委员连续两次未参加常务委员会会议,视为自动退出常务委员会。退出后,如符合委员资格,仍可保留本专委委员的资格。第十三条 领导机构的设置

3. 专委会设立常务委员会。常务委员会人数不超过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,且不超过20人。关于常务委员的相关规定,参见第九条。